美菱电器(000521)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日前,本公司收到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
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[2008]752 号文件,同意将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
持有的本公司3435.9384万 股股份(含尚未收回的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他暂
不流通股东垫付对价336.0329万股)无偿划转给。此次股份划转后,合肥兴泰
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099.9055 万股,占总股本的 7.49%,为公
司第三大股东,股份性质仍为国有股,其实际控制人仍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
管理委员会。若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收回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
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垫付的对价股份,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将增加为
3435.9384万 股,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.31%,成为第二大股东。
此前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公告简式
权益变动报告书,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日的 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
告》和巨潮网。
以上事项,特此公告。
